长江商报消息 今年以来,税收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速,呈现出多税种并进的态势,体现了鲜明的减税导向,2018年全年减税降费规模预计将**过1.3万亿元。*表示,明年实施新一轮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将推动直接税的比重上升。
增值税改革红利加速释放
3月28日,**常务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并决定于5月1日起将17%、11%的增值税税率下调为16%、10%、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特定行业纳税人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表示,增值税作为我国**大税种,其税率整体下调宣示了我国减税的决心,同时也是在此前“营改增”全面完成之后**税率的实质性下调。
财政部数据显示,增值税增速呈现放缓趋势,前11个月,国内增值税同比增长9.4%,其中,11月份国内增值税同比下降1.2%。
国家税务总局较新减税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份,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合计减税2980亿元。其中:制造业减税规模排在**,5月份-10月份,制造业累计减税户数246万户,实现净减税714.5亿元,占税率降低带来总减税金额的39.8%。
房地产税加快推进
2018年,围绕房地产税立法的工作在加快。9月7日,十三届****立法规划对外公布。其中,房地产税法写入立法规划,属于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黄志龙预计,明年房地产税有可能会纳入立法,2020年前后实施的可能性存在。
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指出,房地产税立法步伐不会停滞,但房地产税的复杂性和影响力在中国当前房地产业仍然是中国经济重要支柱的情况下,还有很多细节需要不断总结完善,以保证未来房地产税法一旦提交人大审议能够顺利通过并有效实施。
不过,张依群表示,从当前我国宏观经济状况和国际复杂环境分析,目前房地产税的重点任务还在立法的准备阶段,各地的房地产调控主要依靠行政手段,人们对房地产税的心理准备还不够成熟,经济对房地产税的承受能力短期内还不具备,未来即便实施短期内也不会成为地方的主体税种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房地税的立法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当中。
明年减税降费力度大
目前,我国正在研究推出新一轮更大规模、实质性、普惠性减税降负举措。12月14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表示,为更好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更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减轻实体经济税费负担成本,让企业更好轻装上阵,减税降费的力度明年应该会加大。现在有关部门按照*的要求,正在紧锣密鼓加快研究推进。
张依群表示,明年减税的重点应集中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两个方面。增值税主要是完成税率三档并两档改革,简化税制,减低税率,减轻税负,节约成本,逐步缩减间接税在中国整个税收中的占比。企业所得税重点是针对高科技企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和新能源新材料、具有科创能力的小微企业进行减税,继续完善对及研发投入的税收抵扣政策。(证券日报)